2018年7月25日,工信部发布通知称,工信部、科技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研究,确定京津冀地区、山西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甘肃省、青海省、宁波市、厦门市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为试点地区和企业。
《通知》提出,统筹推进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汽车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回收服务网点,充分发挥现有售后服务渠道优势,与电池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企业合作构建区域化回收利用体系。做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信息公开,采取回购、以旧换新等措施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
统筹产业布局和规模。结合本地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动力蓄电池退役量等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报废汽车、电子电器拆解以及有色冶金等产业基础,统筹布局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适度控制拆解和梯次利用企业规模,严格控制再生利用企业(特别是湿法冶炼)数量,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等。
电池联盟注意到,目前,包括京津冀地区、广东省、浙江省等多个省市已出台动力电池回收试点方案。接下来,电池联盟对这些方案进行盘点,敬请关注!本期为您带来的是京津冀地区如何开展动力电池回收工作。
政策篇
2018年12月19日,《京津冀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出台。
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京津冀地区基本建成规范有序、合理高效且可持续发展的回收利用体系及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化发展氛围。建成京津冀地区动力蓄电池溯源信息系统,实现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信息的溯源和追踪。基于大数据的废旧动力蓄电池残值评估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废旧动力蓄电池拆解技术和装备实现产业化。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初步实现产业化发展,建成 2—4 家废旧动力蓄电池拆解示范线和梯次利用工厂。探索和布局 1—2 家动力蓄电池资源化再生利用企业。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取得良好成效,动力蓄电池实现安全、规范、高效回收利用。
主要任务是:一、加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其中包括加快完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络、积极探索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和严格规范动力蓄电池再生利用;二、实现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监管,其中包括建立京津冀地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京津冀地区动力蓄电池溯源信息系统;三、推动先进技术和装备研发应用,其中包括加快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研发、推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升级;四、建立京津冀地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联盟,其中包括成立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联盟、推进京津冀区域产业链上下游联合试点示范。
方案提到,京津冀三地政府均出台了示范和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补贴和充电基础设施等支持政策,推动和保障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安全及快速发展。包括:《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16-2020 年)》《河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 年)》《关于加快河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河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 年)》等。为确保废旧动力蓄电池切实有效回收,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之初,北京市即着力建立完善以生产者为回收责任主体的基本制度,明确生产企业是责任主体,并对电池系统回收工作责任内容予以明确。天津市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置的主体责任,并要求生产企业在津建立完备的动力蓄电池回收体系。
2019年4月10日,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协同发展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来自京津冀三地长城、比亚迪、天津银隆等新能源汽车和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北汽鹏龙、北京匠芯、中国铁塔、中兴能源等梯次利用企业,湖南邦普、格林美(天津)、华新绿源等再生利用企业,以及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等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京津冀三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介绍了地方有关政策及推进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有关专家介绍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国家政策及标准制定情况,部分企业代表分享了相关领域工作经验,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介绍了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情况和运作思路,提出将进一步研究加大金融资本支持,推动三地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参会各方围绕京津冀协同合作有关事宜进行了研讨。
2019年6月4日,工信部发文称,为贯彻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构建跨区域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京津冀三地加快推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近日,北汽鹏龙、北汽新能源、北汽福田以及格林美、厦门钨业、河北钢铁集团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紧密合作,共同在河北省黄骅市实施了北汽鹏龙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资源化项目。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作,有效探索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市场化模式,为京津冀深化试点工作起到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2019年7月8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布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示范项目名单,包括北汽鹏龙(沧州)新能源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工厂及回收体系建设”在内的18个项目入选。
2020年7月15日,工信部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转型提升计划(2020-2022年)》,其中指出,加快以上地区的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具体发展目标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是我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最大的区域,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平台及第三方机构等方面优势,加强区域互补,统筹推进区域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山西、山东、河北、河南、内蒙在储能、通信基站备电等领域建设梯次利用典型示范项目。支持动力电池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区域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处理能力。
此外,2022年3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提出:推进再生资源高效利用。以铅蓄电池、动力电池、电器电子产品为重点,推进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等模式。
今年6月21日,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发布《天津市静海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做大动力电池全产业链(动力电池制造、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及综合利用)。推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项目建设,鼓励现有报废汽车拆解企业拓展新能源汽车综合利用业务,建立新能源汽车逆向产业体系,构建全生命周期动力电池产业链。
同时,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产业延链补链:发展退役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产业,构建动力电池研发、制造、回收、拆解和梯次利用的全产业链,培育引进银隆、巴特瑞、格林美等2—3个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
项目篇
2019年6月,北汽鹏龙、北汽新能源、北汽福田以及格林美、厦门钨业、河北钢铁集团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紧密合作,共同在河北省黄骅市实施了北汽鹏龙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资源化项目。
该项目将分两期建设,一期为梯次利用项目,占地面积230亩,预计总投资为5.26亿元,分三个阶段实施;二期项目计划于一期项目建成投产后启动建设,建成后将具备年处理40万套(约10万吨)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处理能力和两万吨三元正级材料前驱体的生产能力。
2020年6月16日,京津冀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示范项目之一——巴特瑞科技5万吨电池拆解项目开工。该项目规划产能5万吨,预计5年内全部建成。按照其规划,到2020年底,该项目将率先建成并投入使用1万吨生产线。
2023年3月2日,蓝谷智慧(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河北中化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中化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在石家庄签署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蓝谷智慧(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整合北汽集团体系内外产业链上下游资源,以“数据资源+技术”为核心,打通电池全生命周期链,将其在北方市场报废的退役锂电池优先交由河北中化锂电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回收处理;河北中化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开发退役锂电池绿色拆解及其资源化技术,保障交其的退役锂电池得到妥当处置回收利用;中化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开展退役锂电池资源化再生领域协同研发、工艺包开发、装备开发、设计和工程建设,提供生产装置的工程建设服务。三方将充分发挥各自在市场、技术、生产等方面优势协同发展,实现融合互补、合作共赢。
2023年6月26日,由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邢台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新河县人民政府、中汽数据有限公司承办的“魅力新河—绿色赋能”2023年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对接活动在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成功举办。对接活动期间,除5个项目现场签约外,新河县还与13个项目集中进行签约,此次对接活动共签约项目18个,总投资53.01亿元。
活动期间,中汽数据有限公司与天津巴特瑞科技有限公司、天津赛德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数聚赋能战略合作备忘录,中化河北锂电和中冶瑞木签署动力电池回收业务合作协议项目,河北顺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绿能环宇低碳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废旧动力锂电池回收多场景梯次利用项目,河北新河经济开发区和北京巽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集中式(共享)储能电站项目。除上述5个项目现场签约外,新河县还与中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北京泽华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中车新河新能源装备产业基地项目等13个项目集中进行签约。